一、办理条件
基础条件:
1.广东省企业资格证申请: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省外企业备案证申请: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安防行业协会(民政部门核准成立,公安机关备案)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2.资格证申请: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
备案证申请:有常驻广东省办事机构
3.有相应系统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有设计、施工、调试及维修设备
5.有完备的技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护服务措施
6.有完备的培训资料及培训制度
7.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8.有一定的技防系统独立承接业绩(初次申请的除外)
人员条件:
社保要求
企业须提供员工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界定
经国家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或经全国统考取得的电子、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机电、测绘、防雷、自动化、信息化、系统集成等专业等弱电类技术职称。
技术人员认定范围
1.有安防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安防系统集成师;
2. 通过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组织的安全防范系统装调维修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的人员;
3. 通过省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准成立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组织的安防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
4. 国家认可的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开设的安全技术防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资料准备:
1.资格证申请:《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备案证申请:《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资格证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案证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驻广东省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资格证申请:营业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备案证申请:驻广东省分支机构的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则提供租赁合同及所在地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5.包含合同、决算清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的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其中,省内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竣工验收的项目仅需提供合同、检测报告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表》复印件;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项目需提供合同、设备清单、决算清单、检测报告和《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复印件;设计项目应包含合同、发票复印件;维护项目应包含合同、维护清单、发票复印件)。
6.企业人员数量和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办理程序:
↓收件
1.申请资料完整的,进入受理环节;
2.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
1.申请资料完整的,进入审查环节;
2.申请资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条件的,发放相应等级资格证书;
2.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发放资格证书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制证
发放相应等级资格证书、作出不发放资格证书的决定并说明理由。